了解過消防水炮規(guī)范或者咨詢過安裝問題的客戶都知道,在規(guī)范中或者廠家講解的時候,提到較多的一句話就是:被保護區(qū)域內,任一火點需要有兩股水柱同時覆蓋到,那么也就是說現場安裝水炮的數量至少也要是2臺才行。那么有些客戶就有疑問了,如果現場安裝的水炮數量多的話,發(fā)生火災時,消防水炮滅火系統一定要啟動兩臺嗎?這個問題今天就來詳細的跟大家分析解答下。
先給大家一個肯定的答案是否。在新國標《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技術標準》 GB51427-2021中,對于保護現場消防水炮滅火系統開啟的數量有了強制性條文規(guī)范。
4.8.2 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和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在自動控制狀態(tài)下,當探測到火源后,應至少有2臺滅火裝置對火源掃描定位,并應至少有1臺且最多2臺滅火裝置自動開啟射流,且其射流應能到達火源進行滅火。
根據上述規(guī)范條例,大家可以看出來,如果安裝水炮滅火系統的區(qū)域發(fā)生火災了,水炮的啟動數量應該是1~2臺。2臺的話大家可理解,那么為什么還可以是1臺呢?這里就需要給大家結合實際情況舉個例子來說明了。
假定某一保護區(qū)域安裝了2臺水炮,現場發(fā)生火災時,其中距離火源較近的1臺水炮先定位到了火源(另一臺距離火源位置遠,還在定位中),直接實施射流滅火。因為初期火災較小,很可能一臺水炮的射水量就將其撲滅,那么這個時候其他滅火裝置將不會再發(fā)生射流動作,所以實際上水炮滅火系統開啟的數量就是1臺。
不過要注意,上述規(guī)范屬于強制性條文,是必須要嚴格執(zhí)行的,而其中“當探測到火源后,應至少有2臺滅火裝置對火源掃描定位”這句話,直接說明了水炮安裝數量不能只設置1臺,所以大家不能只看后面的內容而忽略前面的要求。
當然也有些客戶就問到了:為什么不可以是多臺水炮同時啟動射流呢?這樣的話滅火效率不是更高了嗎?這種情況也是不行的。雖然安裝數量沒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但是要知道標準中還有這么一句話“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的設計持續(xù)噴水時間應不小于1h”,它的設計依據是按照水炮開啟數量按2臺來確定的。
所以,如果保護區(qū)域安裝水炮水量大于2臺的話,發(fā)生火災時最多開啟2臺,因為一旦水炮開啟數量超過了2臺,那么結合流量的計算內容,系統供水量就不能滿足規(guī)范中的1h要求了,這就需要擴大水池,無疑成本就增大了。